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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贵州商会疫情防控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量:2147

各会员企业:

  入冬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攀高,国内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竣复杂。同时,春节临近,人员聚集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明显加大。为慎终如始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不举行大型集会活动

  宁波市贵州商会疫情防控小组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宁波市贵州商会不举行年会、团拜、走访企业等大型集会活动;各会员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遵守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门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从严控制聚集性会议活动。组织企业总结会或参加小型业务活动的,必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出示健康码,量体温,带口罩等具体措施。

  二、鼓励就地过春节,减少人员流动

  宁波市贵州商会商会疫情防控小组倡议,本人及家属在宁波工作的尽量在宁波过春节,劝导外地亲朋好友春节期间不来宁波过节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本人及家人两地工作、生活的建议错峰返乡,避开集中返乡时间。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宁波、贵州两地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的各项要求。

  三、加强教育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宁波市贵州商会疫情防控小组要求,各会员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企业员工全覆盖。引导企业员工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各会员企业要配合辖区疫情防控办工作,发现人员有疫情情况应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及商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疫情防控小组组长:陈毅     

副组长:肖险峰,白文江

 

宁波市贵州商会疫情防控小组

2021年1月15日

  宁波疾控:口罩,不能摘!

  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口罩应成为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日用品,建议平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在需要的情况下科学佩戴。

  普通公众如何选择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必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做到科学选戴口罩,既达到预防效果,又避免资源浪费。

  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1米)时佩戴。

  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与居家观察、出院患者共同生活的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佩戴口罩注意事项:

  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运动,尤其是剧烈运动时不应佩戴口罩。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口罩如何保存和清洁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使用过的口罩处理方法

  普通公众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照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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